1、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同时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的除外);
3、与申请事由相关的申请材料(团队旅游免交与申请事由相关的申请材料)。
(资料图)
4、内地居民按照国家移民管理局有关规定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往来港澳签注的,还须提交符合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条件的证明。申请人可先在网上提前预约申请,或直接到现场提出申请,并按照规定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准备好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步骤二: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并出具缴费单给申请人(如果申请人希望使用免登记自助通关,应同时签署《免登记使用港澳地区自助查验通道声明》)。
步骤三:
申请人到指定窗口缴纳签注所需的费用,签注费用以签注类型而定,并领取回执单。步骤四:
受理申请后,由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制作电子港澳通行证,并将制作好的证件送回接受申请的出入境管理机构。
步骤五:
申请人在制证完成后,到办理的出入境管理机构领取证件;若选择快递形式收件的话现场提出并缴费。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往来港澳通行证申请后,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签发;单独受理签注申请后,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签发。
按照国家移民管理局有关规定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应当在20日内予以签发。
办理费用往来港澳通行证每证60元,
往来港澳一次有效签注每件15元,
二次有效签注每件30元,
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80元,
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两年以下(含两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120元,
两年以上(不含两年)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160元,
长期(三年以上,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240元。
办理地点高邮市局出入境管理大厅
地址:高邮市文游中路202号 高邮市政务服务中心
宝应县局出入境管理大厅
地址:宝应县宝应大道77号 宝应县行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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