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邱睦
通讯员 王家利 郑箫
近日,汉南法院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充分发挥行政审判外溢效应,与纱帽街道办事处、区生态环境分局联动,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顺利将一起行政处罚非诉纠纷化解在诉前,既避免了废料处置问题对环境造成的污染。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废料处置不规范,企业整改遇难题
2022年8月,纱帽街道村湾巡查人员分别在江上村、通津村发现约71000余吨磷石膏废弃料,区生态环境分局根据相关规定于2022年9月22日向该公司法人刘某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在区生态环境分局和纱帽街道办事处的督办下,截至2023年1月31日,已转运违规存放的磷石膏废料57400吨,而对于剩余17000吨,该建材公司表示现阶段确无经济能力进行处置。
督促履行需认定,诉前解纷效率高
此时,被处罚人某建材公司的行政复议期限已经届满,行政诉讼的六个月的法定起诉期限还未届满。根据法律规定,只有法定起诉期限届满后,该被处罚人经行政单位催告仍不履行义务,由行政单位向法院申请进行行政审查,法院出具相关文书后,行政单位再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一万余吨磷石膏废料却亟待处理,长期违规堆积,其中含氟化物、游离磷酸等杂质不仅会引起地表水及地下水的污染,长期接触也会对附近生活的群众造成不利健康影响。
为妥善处理磷石膏堆放问题,区生态环境分局于2023年2月9日向纱帽街道办事处发函,要求其落实属地原则,对违规堆存的磷石膏予以处置,尽快消除环境安全隐患。为依法依规妥善处置违规存放的废料,我院联合区生态环境分局、纱帽街道共同会商、研判案情,并从司法角度提供法律意见。在对废料处置等相关问题进行全面评估后,考虑到企业资金困难,我院建议由纱帽街道办事处与该建材企业签订《督促处置磷石膏协议》,由纱帽街对磷石膏予以处置并垫付清运资金,后由企业在2023年12月31日前支付相关费用,协议同时对清运程序、费用确认等问题进行了详细约定,既保证了街道可以迅速处置磷石膏,也要求企业全程参与清运工作并对相关费用予以确定,确保协议能顺利履行。
行政司法同发力,护企环保两手抓
《磷石膏清运垫资协议》签订后,纱帽街道办事处立即着手安排磷石膏清运事宜,2月26日,18台渣土车、5台挖掘机将17000吨磷石膏清运完毕,相关费用由企业进行现场确认。
该争议的成功化解既尽快消除了环境安全隐患,又实质性化解了行政争议,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下一步,汉南法院将以该案的成功化解为契机,持续加强与各行政机关的沟通与交流,充分发挥联动工作机制,用高效的协作配合积极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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