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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讯(通讯员禹静)4月17日,省消委发布2023年第3号消费提示,明确近期将启动“餐饮消费再评价”活动,提示消费者警惕“达人探店”“大胃吃播”等新型营销,节约粮食、按需点餐。
针对互联网平台兴起的“达人探店”等新推销模式,有关部门已通过法律手段加强监管:《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即将于5月1日实施,同时《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规定,利用虚假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短视频营销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达人探店”网红达人和互联网发布平台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省消委提醒,广大商家、网红达人、互联网平台若通过知识介绍、体验分享、消费测评等形式推销商品或者服务,并附加购物链接等购买方式的,应显著标明“广告”提醒消费者;互联网平台应加强内容审核,避免以营利为目的的虚假探店行为。
近期,湖北省消委将启动“餐饮消费再评价”活动,活动开始后,省消委工作人员和消委聘请的消费维权专业社会志愿者将以普通消费者的身份,对“达人探店”推荐的团购套餐进行再体验消费调查,并对社会公布调查结果,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不少美食类直播用户通过“大胃王”、“多吃也不胖人”等人设标签吸引流量,部分“吃播”存在严重食物浪费现象,省消委提示,网络主播在提供网络表演及视听节目服务过程中,不得出现铺张浪费粮食,展示假吃、催吐、暴饮暴食等引导不良饮食消费、食物浪费的内容,此类行为已涉嫌违反《反食品浪费法》。餐饮浪费违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危害国家粮食安全,广大消费者应理性对待“大胃王”吃播视频,切勿跟风模仿,养成按需点餐习惯,自觉践行“光盘行动”。
消费者一旦发现餐饮浪费、虚假宣传、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可拨打12315电话举报,或者关注微信公众号“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登录“湖北315投诉和解平台”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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