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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报导,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近日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在创新农村地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维护模式、支持农村地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强化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宣传服务管理等三个方面,提出11项具体举措,着力推动新能源汽车下乡。
意见出台背景是什么?如何加强农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怎样扩大农村新能源汽车购买使用?国家发展改革委17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对此作出说明。
近年来,我国新能源汽车消费高速增长,截至2022年底,我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约1310万辆,超过全球总量的一半。但总体上,我国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市场仍处于起步阶段,总保有量相对较低。
“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不足、经济实用车型供给不足、销售服务能力不足等问题制约了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的推广使用。”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发言人孟玮说,此次出台文件,是为了破解瓶颈问题、更好满足农村居民使用需求,进一步激发农村地区消费潜力,引导农村地区居民更多选择绿色出行,促进乡村全面振兴。
当前,我国已建成包括521万台充电桩在内的,世界上数量最多、辐射面积最大、服务车辆最全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但农村地区充电设施不足问题突出。
孟玮表示,将通过创新农村地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维护模式,逐步破解这一难题:在建设环节,重点在公共充电设施与社区充电设施上发力;在运营环节,重点加大充电网络建设运营支持力度;在维护环节,重点提升充电基础设施运维服务体验。
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市场空间广阔,如何扩大新能源汽车在农村地区购买使用?
孟玮介绍,意见提出一系列针对性措施:产品供应上,鼓励企业针对农村地区消费者特点,开发更多经济实用、适销对路的车型;支持政策上,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农村户籍居民在户籍所在地县域内购买新能源汽车,给予消费券等支持;推广应用上,促进新能源汽车在县乡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单位应用;销售服务上,鼓励新能源汽车企业下沉销售服务网络;安全监管上,引导农村居民安装使用独立充电桩,提升用电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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